釋字第9號

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41年10月27日

解釋爭點:

當事人得於訴狀理由內指摘裁判違憲?

解釋文:

一、裁判如有違憲情形,在訴訟程序進行中,當事人自得於理由內指摘之。

二、來文所稱第二點,未據說明所持見解與本機關或其他機關所已表示之見解有何歧異,核與大法官會議規則第四條之規定不合,礙難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