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極憲焦點團隊整理

鄭性澤案,我國史上第一遭檢察官主動以為死刑犯提起再審,並認為鄭性澤應該無罪。105年5月3日,院、檢、辯三方共識下,由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開啟再審後,並宣示鄭性澤限制出境、出海後釋放。其實除了這件案子,我國司法還有其他死刑犯正在救援中,徐自強案就是一個例子。徐自強和鄭性澤案,之所以被認為是冤案的共同點,都是來自於薄弱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