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憲解析】當最自由的媒體碰上最威權的總統:談談德國的侮辱罪

文/極憲焦點外國法解析團隊

一切都緣起於北德廣播公司(Norddeutscher Rundfunk)電視節目Extra 3中的一部諷刺短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2e2yHjc_mc (德文歌曲,可開英文字幕)。內容嘲笑土耳其總統厄多岡(Erdoğan)濫用職權在自然保護區蓋自己住所、迫害媒體自由、女權、只轟炸庫德族但不轟炸IS等等。這種程度的諷刺,放在台灣真是再正常不過了,在德國這種言論高度自由的國家,更不算什麼。沒想到厄多岡反應超大,召見了德國駐土耳其大使警告,要求德國政府把這部影片移除。一位德國電視節目主持人楊.布默曼(Jan Böhmermann)不滿厄多岡無視新聞自由,在節目上朗讀了一首更為挑釁的「侮辱詩」(Schmähgedicht),要教教厄多岡什麼是「可罰的侮辱」和「諷刺、藝術和娛樂」的差別,詩的內容(以下內容限18歲以上者才能閱讀):

Sackdoof, feige und verklemmt, 笨蛋、瑟縮的懦夫
ist Erdogan, der Präsident. 就是這個總統厄多岡
Sein Gelöt stinkt schlimm nach Döner, 他的那裡聞起來像土耳其烤肉
selbst ein Schweinefurz riecht schöner. 連豬放屁都比他香
Er ist der Mann, der Mädchen schlägt 這個帶著塑膠面具
und dabei Gummimasken trägt. 毆打女孩的男人
Am liebsten mag er Ziegen ficken 最愛和山羊打炮
und Minderheiten unterdrücken, 和鎮壓少數民族

Kurden treten, Christen hauen 左踢庫德族又打基督徒
und dabei Kinderpornos schauen. 還愛看兒童色情劇
Und selbst abends heißts statt schlafen, 晚上沒在睡覺
Fellatio mit hundert Schafen. 只和綿羊口交
Ja, Erdogan ist voll und ganz, 對阿,厄多岡是很有錢
ein Präsident mit kleinem Schwanz. 但他下面小得可憐

Jeden Türken hört man flöten, 全土耳其都知道
die dumme Sau hat Schrumpelklöten. 這隻豬皺巴巴那兩顆
Von Ankara bis Istanbul 從安卡拉到伊斯坦堡
weiß jeder, dieser Mann ist schwul, 大家都知他是同性戀
pervers, verlaust und zoophil – 變態、動物戀
Recep Fritzl Priklopil. 就像性侵犯 Fritzl 及 Priklopil 亂搞
Sein Kopf so leer wie seine Eier, 他的腦袋就跟他下面兩顆一樣空空
der Star auf jeder Gangbang-Feier. 這個雜交派對的A咖
Bis der Schwanz beim Pinkeln brennt, 搞到尿尿弟弟都痛痛的
das ist Recep Erdogan, der türkische Präsident. 就是土耳其的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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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程度的諷刺,放在台灣真是再正常不過了,在德國這種言論高度自由的國家,更不算什麼。沒想到厄多岡反應超大,召見了德國駐土耳其大使警告,要求德國政府把這部影片移除。          圖片來源:歌曲截圖

這下厄多岡氣炸了,不僅選擇一狀告向德國的檢察署,還一狀告到了德國聯邦政府,說這首詩對他造成侮辱。

為什麼要告到聯邦政府呢?一般被害人要揭發別人對己的侮辱行為,只需要告到刑事追訴機關(法律上稱為提出告訴)。但今天被害人如果是外國元首的話,可另外構成德國刑法典第103條的侮辱外國元首罪,德國刑法典第104a條則規定,外國元首可向德國聯邦政府提出「請求」,經過聯邦政府授權後,德國的檢察官才可以開始追訴這條罪。厄多岡也得以一般人身分依德國刑法典第185條提出普通侮辱罪的告訴,但侮辱外國元首的刑度比侮辱一般人的刑度高,對記者可造成比較大的壓力。台灣刑法也有類似的設計,我們的刑法第119條規定,對友邦元首犯妨礙名譽罪者,必須經外國政府之請求,檢察官才可以起訴。不同點在於,我們的政府對外國元首的請求沒有同意權,而德國聯邦政府則有,那就帶出第二個問題,也就是德國總理梅克爾要不要答應呢?

德國政府同意檢察官在這個案子追訴侮辱外國元首嗎?

這真是兩難,許多德國人覺得,這首詩意在對厄多岡侵害媒體自由表示不滿,如果德國總理梅克爾真的同意厄多岡的請求,就是對媒體自由的侵害,梅克爾所組大聯合政府中的社會民主黨(SPD)就極力反對。但另一方面,歐盟才剛跟土耳其簽訂國際條約,歐盟可把自土耳其偷渡到歐盟境內的難民直接遣返回土耳其,大大減輕歐盟的難民負擔,如梅克爾第一階段就拒絕厄多岡的請求,之後還有求於土耳其該怎麼辦呢? 最後梅克爾決定同意土耳其政府的請求,為此她還特地發表了談話,開頭首先提到土耳其是德國非常重要的盟友,還有土耳其想加入歐盟一事,話鋒一轉,開始大談歐盟對人權、新聞自由及法院獨立性非常地重視,批評厄多岡在土耳其國內侵害人權的各種作為,即使如此,因做最後判斷的機關是德國檢察官及法院,所以德國聯邦政府不便阻止厄多岡的請求,結尾還拋出了廢除德國刑法典103條的修法建議。表面上看起來是給了厄多岡一點面子,實際上把他教訓了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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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克爾決定同意土耳其政府的請求,為此她特地發表了談話,開頭首先提到土耳其是德國非常重要的盟友,還有土耳其想加入歐盟一事,話鋒一轉,開始大談歐盟對人權、新聞自由及法院獨立性非常地重視,批評厄多岡在土耳其國內侵害人權的各種作為,即使如此,因做最後判斷的機關是德國檢察官及法院,所以德國聯邦政府不便阻止厄多岡的請求,結尾還拋出了廢除德國刑法典103條的修法建議。表面上看起來是給了厄多岡一點面子,實際上把他教訓了一頓。圖片來源:梅克爾談話影片截圖

梅克爾談話影片:
http://www.ardmediathek.de/tv/ARD-S…

要怎樣才會在德國成立侮辱罪呢?

最後關鍵問題,這種諷刺詩在德國有沒有可能成立德國刑法典第103條或第185條的侮辱罪呢? 1987年6月3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曾就類似名人侮辱案件作成判決(判決字號: BVerfGE 75, 369)。案件事實是一位漫畫家為了批評巴伐利亞首長Franz Josef Strauß對待司法的態度,把他畫成一隻豬,趴在另一隻穿了法官袍子的豬上面性交。Strauß告上法院後,法院認定此畫作構成德國刑法典第185條的侮辱,案經上級法院確定,出版人續向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提出憲法訴願。

這種諷刺圖片,到底是不是誹謗呢?

這種諷刺圖片,到底是不是誹謗呢?

憲法法院提出了「人性尊嚴是否受到侵害」作為審查標準,並以兩點,認為此畫作構成侮辱罪,第一,畫家把一個好好的人畫成了動物模樣,而不是以他作為人的模樣進行批評,第二,性屬於人非常隱私的行為,將一個人畫成豬在性交,簡直就是奪去了他作為人的尊嚴。「人性尊嚴」在德國憲法不是空洞的概念,而是有強烈意涵的,德國基本法(就是德國憲法)第1條第1項規定:「人性尊嚴不得侵犯。」這句話沒有但書也沒有除書,也就是說,如果法院說「A侵害了B的人性尊嚴」,不用再想了,A不管主張什麼言論自由、表現自由或藝術自由,都沒有用,什麼正當理由都不能侵害人性尊嚴。在這個特定的案件裡,就是構成了以保護人性尊嚴為目的的侮辱罪。

判斷標準:人性尊嚴是不是遭受侵害

因此,判斷這首諷刺土耳其總統的詩作有沒構成侮辱外國元首罪時,其中一個判準就是有沒有侵害土耳其總統厄多岡的人性尊嚴。這首詩不僅罵厄多岡是豬,還說他跟動物發生性交為等等。幾乎完全符合1987年的憲法法院判決所稱侵害人性尊嚴的判準,看來這次楊.布默曼可以求仁得仁,真的示範了一件可罰的侮辱了? 然而,1987年的判決,距今也快30年了,法院是否將引進更多新的標準? 如果是為了強烈回應厄多岡的壓制言論自由行為,足以正當化這樣的言論嗎? 在德國多數人都不喜歡厄多岡的情況下,德國法院會如厄多岡的意嗎? 判決結果值得令人拭目以待。